合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3-11-26 来源:全国高技能人才职业能力测评中心 浏览次数:4527
申请建站(点)流程 (二)、由全国高技能人才职业能力测评中心对申请机构所提交材料进行核实,确定申请单位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确定申请单位具备开展高技能人才职业能力测评工作的条件后,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同时申请机构缴纳相关费用。 (三)、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后由全国高技能人才职业能力测评中心为申请单位颁发授权证明以及测评督导、测评教师工作证。 (四)、开展单位收到授权证明等材料后可以使用“全国高技能人才职业能力测评授权单位”的名义开展全国高技能人才职业能力测评工作。
(一)、符合标准的机构向“全国高技能人才职业能力测评中心”提交《测评站(点)申请表》、单位资质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申请单位需以快递或者扫描件的形式提交申请材料。